
户籍办理
- 所属机构: 公安局
- 事项类别: 重点办事服务事项
- 办理地址: 公安局
- 办理期限: (境)定居、港澳台同胞回内地定居落户,由落户地派出所受理,派出所分管所长审批,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 咨询电话:0739-3662499
- 监督电话:0739-12345
公安局
咨询服务
云南快乐十分 www.y2fl.com.cn 1.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凭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当场签名确认的书面申请和被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属在校学生的还须提供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接受其变更姓名的证明。其中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还应征得其本人同意。 2.年满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凭本人书面申请、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有工作单位(或属在校学生)的还须提供本单位人事部门(或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接受其变更姓名的证明。 公民申请变更更正姓名的,新命名、更名的人名用字应使用《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字。对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正在被通缉、受到刑事追诉、服刑的人员,一律不予更改姓名。
派出所受理,新邵县公安局核准
户口簿工本费(丢失、损坏补办收取工本费8元,含一个外壳、5页内芯,另增加内芯的每页收取工本费2元)免征
《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6]12号 《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湘公发[2016]18号 《邵阳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市政办发[2016]28号 《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市政发[2016]3号
派出所、新邵县公安局
1.公民性别登记错误的,凭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相关凭证或证明材料、本人户口本和身份证。 2. 公民因实施变性手术等原因造成性别变化的,凭本人或监护人的书面申请、国内三级医院出具的性别鉴定证明和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或者司法鉴定部门出具的证明、本人户口本和身份证。
派出所受理,须经县级公安机关审核,报市级公安机关核准。
户口簿工本费(丢失、损坏补办收取工本费8元,含一个外壳、5页内芯,另增加内芯的每页收取工本费2元)免征
《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6]12号 《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湘公发[2016]18号 《邵阳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市政办发[2016]28号 《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市政发[2016]3号
办理机构 派出所、县级公安机关、市级公安机关
凭本人的学历证、结婚证、离婚证等证明相关项目准确信息的有效证件或凭证材料,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变更、更正相关项目登记的信息
派出所现场办理
户口簿工本费(丢失、损坏补办收取工本费8元,含一个外壳、5页内芯,另增加内芯的每页收取工本费2元)免征
《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6]12号 《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湘公发[2016]18号 《邵阳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市政办发[2016]28号 《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市政发[2016]3号
派出所
1.依照有关规定申请变更民族并经市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审批同意的,提交市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的审批意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 2. 公民户口登记的民族成份被错报、误登的,凭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证明民族成份登记错误的有关凭证材料、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更正民族登记。
派出所受理,须经县级公安机关审核,报市级公安机关核准。
户口簿工本费(丢失、损坏补办收取工本费8元,含一个外壳、5页内芯,另增加内芯的每页收取工本费2元)免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国家民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变更民族成份有关规定的通知》(民办(政法)发[2009]121号)、《湖南省常住人口登记操作办法》
派出所、县公安局、市公安局
凭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证明出生日期确属错误的相关凭证材料、本人户口身份证件。公务员、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国家公职人员本人申请更正出生日期的,均不受理;确有必要更正的,须由其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由对该人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更正其出生日期的公函后,方可受理。
派出所受理,县级公安机关审核,市级公安机关核准
户口簿工本费(丢失、损坏补办收取工本费8元,含一个外壳、5页内芯,另增加内芯的每页收取工本费2元)免征
《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6]12号 《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湘公发[2016]18号 《邵阳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市政办发[2016]28号 《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市政发[2016]3号
派出所、县级公安机关、市级公安机关
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非婚生育说明,向本人居住地或监护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补登,并接受民警与补登人员或其监护人的见面谈话调查,形成调查材料。非婚生育人员随父落户的,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派出所受理,新邵县公安局审批
户口簿工本费(丢失、损坏补办收取工本费8元,含一个外壳、5页内芯,另增加内芯的每页收取工本费2元)免征
《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6]12号 《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湘公发[2016]18号 《邵阳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市政办发[2016]28号 《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市政发[2016]3号
派出所、新邵县公安局
《出生医学证明》、小孩随父或随母落户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非婚生育证明,非婚生育新生儿随父落户的,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派出所审核资料后登记户口
户口簿工本费(丢失、损坏补办收取工本费8元,含一个外壳、5页内芯,另增加内芯的每页收取工本费2元)免征
《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6]12号 《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湘公发[2016]18号 《邵阳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市政办发[2016]28号 《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市政发[2016]3号
派出所
凭最后一次回国时持用的中国护照,可以申请在原户口注销地依据原户口注销登记恢复户口?;呕毓ň拥?,凭华侨回国持用的中国护照、省或市级人民政府侨务部门签发的《华侨回国定居证》,申请在定居地登记户口。港、澳、台同胞经批准来内地定居的,或外国人、无国籍人在我国境内定居并被批准加入或者恢复中国籍的,凭当事人入境时持用的有效证照及相关批准定居、入籍的有效凭证,可以申请在定居地登记户口。
先到派出所受理,再到新邵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办证大厅审批,最后到派出所归档并打印户口本。
准迁证工本费(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收取工本费5元)免征
《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6]12号 《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湘公发[2016]18号 《邵阳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市政办发[2016]28号 《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市政发[2016]3号
派出所、新邵县公安局
结婚证、投靠人和被投靠的户口身份证件、军人身份证件、被投靠人与军人系父母子女关系的凭证材料。
省内迁入:迁入地派出所受理,邵阳市公安局审批并打印落户通知单,迁入地派出所归档并打印户口本。 外省迁入:迁入地派出所受理,邵阳市公安局审批并打印准迁证,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迁入地派出所归档并打印户口本.
准迁证工本费(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收取工本费5元)免征
《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6]12号 《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湘公发[2016]18号 《邵阳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市政办发[2016]28号 《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市政发[2016]3号
派出所、市级公安局
凭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
省内迁入:迁入地派出所受理,新邵县公安局审批并打印落户通知单,迁入地派出所归档并打印户口本。 外省迁入:迁入地派出所受理,新邵县公安县审批并打印准迁证,凭准迁证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最后到迁入地派出所归档并打印户口本.
准迁证工本费(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收取工本费5元)免征
《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6]12号 《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湘公发[2016]18号 《邵阳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市政办发[2016]28号 《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市政发[2016]3号
派出所、新邵县公安局
凭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军人家属随军的证明材料、家属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部队所在地。 女士官有未成年子女的,凭其子女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及部队相关证明,可以申请将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其驻地,并随其调动或退出现役而随迁。
省内迁入:迁入地派出所受理,新邵县公安局审批并打印落户通知单,迁入地派出所归档并打印户口本。 外省迁入:迁入地派出所受理,新邵县公安县审批并打印准迁证,凭准迁证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最后到迁入地派出所归档并打印户口本.
准迁证工本费(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收取工本费5元)免征
《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6]12号 《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湘公发[2016]18号 《邵阳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市政办发[2016]28号 《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市政发[2016]3号
派出所、新邵县公安局
毕业证或肄业、退学证、迁入人员的户口迁移证或居民户口簿内页、居民身份证
先派出所受理、然后到新邵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办证大厅准迁证窗口打印准迁证,最后到派出所落户并打印户口本内卡纸
准迁证工本费(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收取工本费5元)免征
《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6]12号 《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湘公发[2016]18号 《邵阳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市政办发[2016]28号 《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市政发[2016]3号
派出所、新邵县公安局
考取高校、职业院校的新生,入学时可以自原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就读学校学生集体户。需将户口迁入就读学校的,凭教育部门的招生信息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录取花名册)及迁入人员的户口迁移证(在省内迁移的为居民户口簿内页)、居民身份证申请办理。
先到派出所受理,再到新邵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办证大厅审批,最后到派出所归档并打印户口本。
准迁证工本费(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收取工本费5元)免征
《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6]12号 《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湘公发[2016]18号 《邵阳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市政办发[2016]28号 《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市政发[2016]3号
派出所、新邵县公安局
凭最后一次回国时持用的中国护照,可以申请在原户口注销地或原籍户口所在地依据原户口注销登记恢复户口。因有住房、直系亲属、原工作单位等正当理由需要原户口注销地市、县内其他公安派出所辖区登记户口的,还须提供原户口注销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房屋权属凭证材料或有关当事人(单位)出具的同意该申请人迁入本户的书面证明材料;因回国就业需要到就业地落户的,还须提供就业单位出具的录、聘用证明。
先到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后到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办证大厅审批并打印落户通知单,最后到迁入地派出所归档并打印户口本。
准迁证工本费(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收取工本费5元)免征
《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6]12号 《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湘公发[2016]18号 《邵阳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市政办发[2016]28号 《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市政发[2016]3号
派出所、县公安局
凭释放(含假释、保外就医)证明等凭证材,可以申请在原户口所在地登记户口。因有配偶需到配偶处、未婚需到父母或抚养人处、丧偶或离婚需到子女处、系固定职工需到工作单位处等非原户口所在地落户的,还须提供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口注销证明、结婚证或父母子女关系凭证材料或单位接收证明。
先到派出所受理,再到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办证大厅审批并打印落户通知单,最后到派出所归档打印户口本。
准迁证工本费(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收取工本费5元)免征
《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6]12号 《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湘公发[2016]18号 《邵阳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市政办发[2016]28号 《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市政发[2016]3号
派出所、县级公安机关
凭县级以上复、转业或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居民身份证,可以申请在安置地登记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的户口。其中有家属随迁的,还须提供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材料等。安置落户地为城镇的,成年子女也可随迁。
先到派出所受理,再到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办证大厅审批并打印落户通知单,最后到派出所归档打印户口本。
准迁证工本费(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收取工本费5元)免征
《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6]12号 《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湘公发[2016]18号 《邵阳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市政办发[2016]28号 《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市政发[2016]3号
派出所、县级公安机关
房屋产权证或相关按揭资料、登记备案人员户口本和身份证,有家属随迁的需提供随迁人员的户口本、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
省内迁入:迁入地派出所受理,新邵县公安局审批并打印落户通知单,迁入地派出所归档并打印户口本。 外省迁入:迁入地派出所受理,新邵县公安县审批并打印准迁证,凭准迁证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最后到迁入地派出所归档并打印户口本.
准迁证工本费(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收取工本费5元)免征
《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6]12号 《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湘公发[2016]18号 《邵阳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市政办发[2016]28号 《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市政发[2016]3号
派出所、新邵县公安局
调动、录用批准通知或证明、迁入人员的户口身份证件,有家属随迁的,还须提供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凭证材料。
省内迁入:迁入地派出所受理,新邵县公安局审批并打印落户通知单,迁入地派出所归档并打印户口本。 外省迁入:迁入地派出所受理,新邵县公安县审批并打印准迁证,凭准迁证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最后到迁入地派出所归档并打印户口本.
准迁证工本费(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收取工本费5元)免征
《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6]12号 《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湘公发[2016]18号 《邵阳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市政办发[2016]28号 《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市政发[2016]3号
派出所、新邵县公安局
1.公民个人依法收养无户口人员,凭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 2. 社会福利机构依法收养无户口人员,凭主管民政部门审批的弃婴入院登记表、公安机关出具的弃婴捡拾证明等相关材料。 收养年满16周岁的公民须提交近期标准证件照片2张、社区或责任区民警与补录人员或监护人见面谈话时的谈话记录和工作照片。
派出所受理,县级公安机关审批
户口簿工本费(丢失、损坏补办收取工本费8元,含一个外壳、5页内芯,另增加内芯的每页收取工本费2元)免征
《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6]12号 《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湘公发[2016]18号 《邵阳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市政办发[2016]28号 《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市政发[2016]3号
派出所、县级公安机关
1.夫妻一方随另一方居住生活的(被投靠人为高校、职业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军人的除外),凭夫妻双方的户口身份证件、结婚证,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另一方户口所在地。 2.未成年人投靠其父或母共同生活的(被投靠人为高校、职业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军人除外),凭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户口身份证件、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材料,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父或母亲户口所在地。子女投靠城镇父或母落户的,不受子女年龄等条件限制。 3. 父母投靠城镇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被投靠人为高校、职业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军人的除外),凭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户口身份证件、父母子女关系凭证材料,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被投靠子女户口所在地城镇。
先到派出所受理,再到新邵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办证大厅审批,最后到派出所归档并打印户口本
准迁证工本费(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收取工本费5元)免征
《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6]12号 《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湘公发[2016]18号 《邵阳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市政办发[2016]28号 《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市政发[2016]3号
派出所、新邵县公安局
1.公民死亡后,其户主、亲属应在1个月内持有关单位出具的死亡证明材料、死亡公民的居民户口簿,向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注销户口。 2.未按规定申报死亡的,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应当书面告知申报义务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村(居)委会主动到公安机关办理注销户口手续,经告知15日后仍未办理的,公安机关可以凭有关证明或调查核实材料直接注销死亡公民户口。
派出所直接办理
不收费
《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6]12号 《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湘公发[2016]18号 《邵阳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市政办发[2016]28号 《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市政发[2016]3号
居住地派出所
1.迁出地为湖南省内的,直接在户口迁入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相关手续,不需向户口迁出地派出所申报迁出登记和办理迁出手续。 2.迁出地为湖南省外的,凭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迁证、迁出人员户口身份证件,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迁出登记,领取户口迁移证。 3.公民因考取高校、职业院?;蛞蚋咝?、职业院校毕业、肄业、转学等原因需将户口迁往外省的,凭高校、职业院校学生户口迁出凭证材料、迁出人员的户口身份证件,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迁出登记,领取户口迁移证。
派出所直接办理
迁移证工本费(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收取工本费5元)免征
《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6]12号 《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湘公发[2016]18号 《邵阳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市政办发[2016]28号 《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市政发[2016]3号
派出所